买卖东西不给营业执照会怎样?
我最近在和别人做买卖,对方一直不给我看营业执照,我心里有点不踏实。我想知道,在买卖东西时对方不给营业执照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我有哪些权利,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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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东西的商业活动中,营业执照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它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就好比是商家合法经营的“身份证”。 从法律角度来说,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也规定,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资格和合法经营的凭证。这意味着商家开展经营活动必须要有营业执照。 当商家在买卖东西时不给营业执照,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一方面,如果商家没有营业执照却进行经营活动,这属于无照经营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商家拒绝提供营业执照,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出示。因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的营业执照信息属于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一部分。如果商家仍然拒绝,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职责对商家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买卖东西时遇到商家不给营业执照的情况,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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