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抚养费不给且没钱会怎样?


在法律层面,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当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目的是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需求。 如果一方拖欠抚养费不给且声称没钱,首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尝试达成新的支付协议。若协商不成,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而拖欠方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拖欠方确实暂时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若经调查属实,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支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然而,如果拖欠方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即使暂时没钱支付抚养费,也应该积极与对方沟通并配合法院的工作,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