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在探讨闯红灯车祸责任归属问题前,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指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责任。而闯红灯属于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车辆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在闯红灯车祸中,是因为一方闯红灯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且另一方没有其他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甲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乙车相撞,甲的闯红灯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此时甲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假如闯红灯的车辆与另一存在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的车辆发生碰撞,就要综合考虑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比如,甲闯红灯,乙超速行驶,双方都对事故发生有过错,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或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第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车祸的发生不是因为双方的过错,而是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如突发的自然灾害导致车辆失控相撞,那么双方都不用承担事故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方式,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进而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