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买房算借贷纠纷吗?
最近身边有人因为借钱买房的事儿闹不愉快了,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借贷纠纷。比如就是单纯朋友之间借钱去买房,后来还钱的时候出了问题,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的借钱买房,到底该怎么定性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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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买房是否算借贷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即一方将钱借给另一方用于买房,双方有明确的借款约定,比如约定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属于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行为符合借贷关系的法律特征,即一方出借资金,另一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本金和利息。例如,甲借给乙1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后来乙未能按时还款,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就不属于单纯的借贷纠纷。比如,若因受欺诈或非法集资诱发借贷,则可能触及刑律,须承担刑事责任。例如,一方以虚构买房事实为由向他人借钱,实际上是用于非法活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仅仅是借贷纠纷了。 另外,如果是所谓的“借名买房”,即一方实际出资,以另一方的名义购买房产,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若双方没有书面的借名协议,仅凭口头约定在对方当事人否认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认定借名的事实。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形成借名的合意,则要就协议是否有效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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