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街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骂街通常涉及到多种可能的违法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骂街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法律层面理解,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就属于该法所规制的范围。这里的“公然”,通俗来讲就是在公开的场合,让不特定的多数人能够听到或者看到。而“侮辱”就是使用一些贬损性的语言或者行为来损害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骂街这种在公共场合用侮辱性语言辱骂他人的情况,就符合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如果骂街行为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比如导致被骂者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出现精神障碍等,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还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侮辱罪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当骂街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时,就会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另外,从民事角度来看,骂街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骂街者使用侮辱性语言,会使被骂者的社会评价降低,损害其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