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诈骗的金额是如何进行平分认定的?
我想了解下合伙诈骗金额平分认定这方面的事。我身边有人参与了合伙诈骗,现在案子在处理,我不太清楚他们这种情况金额到底咋算,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合伙诈骗金额平分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具体会考虑哪些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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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伙诈骗案件中,金额的平分认定可不是简单按照实际分到的钱来算。首先得明白共同犯罪这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在认定合伙诈骗金额平分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对于主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也就是说主犯通常要对其参与的全部诈骗金额负责。 对于从犯等其他参与者,一般以定罪的数额为前提,适当参考其个人所得赃款数额 。多数情况是以犯罪人犯罪故意所指向的、并为其犯罪行为侵害的总额为标准,比如共同诈骗案中,不管各犯罪人实际分赃多少,立案标准应以被骗总额计算,因为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体现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证据详细分析每个被告在策划、执行、分赃等环节的作用,以及对整个犯罪行为的影响力,以此确定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而不是单纯平均分配经济赔偿。总之,合伙诈骗金额平分认定要综合各参与者在犯罪中的角色、地位、责任范围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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