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赔偿项目包括什么?


医疗赔偿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后,需要给予患者的经济补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医疗赔偿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遭受医疗损害而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医疗损害赔偿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医院看病买药、住院等实际花费的钱都可以算在医疗费里。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它是指患者因医疗损害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一般按照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患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是指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营养费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当患者身体受到损害,需要额外补充营养来恢复健康时,这笔费用就会包含在赔偿范围内。 残疾赔偿金则是针对因医疗损害导致患者残疾的情况。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患者因医疗损害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其需要扶养的人生活受到影响而给予的赔偿。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在患者因医疗损害死亡的情况下,用于丧葬事宜的费用。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患者因医疗损害遭受精神痛苦给予的赔偿。其具体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