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中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在探讨民法通则里无效合同之前,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无效合同。简单来说,无效合同就是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就好像它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双方不能依据这份合同来主张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目前该法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但在其施行期间有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明确列举了以下几种无效合同的情形。 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没有能力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假如一个五岁的小孩和别人签了一份价值很高的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小孩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像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只能进行与自己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果一个十岁的孩子未经父母同意,就花了一大笔钱买了一台昂贵的电脑,这个购买合同可能就是无效的,因为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三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比如,卖家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让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合同,这就是欺诈行为,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再比如,一方以暴力威胁另一方签订合同,这是胁迫行为,合同也无效。乘人之危就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处境,迫使对方作出违背本意的决定而签订合同,这种合同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例如,两家公司为了共同获取非法利益,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五是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比如,签订一个买卖毒品的合同,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肯定是无效的。 六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有些人为了达到非法目的,会签订一个表面上合法的合同来掩盖。比如,为了逃避债务,和别人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出去,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 虽然《民法通则》现在已经被《民法典》取代,但《民法典》对于无效合同也有类似规定,并且更加完善和细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