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可以用哪些知识产权作为实缴?


在法律层面,贸易公司是可以使用某些知识产权进行实缴出资的。这里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实缴出资,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其他资产,让公司真正拥有这些资产来开展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贸易公司而言,常见可用于实缴的知识产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商标权。商标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比如知名品牌的标志。拥有商标权意味着可以在规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且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贸易公司如果拥有有价值的商标,是可以将其评估作价后作为实缴资本投入公司的。 其次是专利权。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如果贸易公司持有相关的专利,同样可以将其作为实缴资本。 再者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针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像贸易公司自行创作的宣传资料、软件程序等,如果享有著作权,也能够用于实缴。 不过要注意,无论使用哪种知识产权进行实缴,都需要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确定其合理的价值,并且要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合法地转移到公司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