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附条件的合同?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说要签附条件的合同。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就想问问附条件的合同到底是啥样的,它和普通合同有啥区别,对我有啥影响啊,这条件是随便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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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中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合同的效力会根据这些条件是否成就而产生变化。这里的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用来限制合同效力的某种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这就明确了附条件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效力认定方式。 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在一个月内找到新的工作并搬离现住城市,那么这份租赁合同就生效。这里“甲在一个月内找到新的工作并搬离现住城市”就是所附的条件。在这个条件成就之前,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只有当这个条件达成了,合同才开始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附条件合同所附的条件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首先,条件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如果是已经发生或者肯定不会发生的事实,就不能作为合同所附的条件。其次,条件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最后,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附条件的合同和普通合同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效力的不确定性。普通合同一般在成立时就生效,双方需要立即履行合同义务。而附条件的合同,其生效或者失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这种合同形式给予了当事人更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来安排合同的履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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