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负债必须要对半分吗

我最近打算离婚,但是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债务是不是一定要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呢?我不太清楚债务怎么划分,也不了解法律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弄明白离婚时负债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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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负债并不一定是要对半分的。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或者是一方欠的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共同经营生意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够还,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协议怎么清偿;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像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等,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 所以说,离婚时负债的分担要先确定债务性质,再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处理,不是简单的对半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产生或一方产生但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仅由夫妻一方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多因个人原因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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