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分?


离婚时债务的分割,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但另一方后来认可了,还有就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 。比如夫妻一起签借条借的钱,或者一方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这些债务,或者财产是各自分开的,那就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分担比例。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常见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而且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私自借款去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还有一方婚前的债务,比如婚前买房贷款,婚后又没把房子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就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同时,即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等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以及婚前一方所负债务(特殊约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