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债务是要双方承担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债务这一块很迷茫。家里有些债务,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些债务是不是就得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啊?想弄清楚哪些债务得一起承担,哪些是个人承担,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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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债务并不一定都要双方承担,这得看债务的性质。 首先,来说说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这个房贷就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都有责任偿还;或者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里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 然后,再讲讲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像一方在婚前的债务,或者一方因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偿还责任,与另一方无关。 总之,判断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主要依据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因素。相关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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