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附条件的合同?
我最近在和别人谈合作签合同,听说有种叫附条件的合同。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意思,签这种合同有啥需要注意的,条件的设定有没有什么限制,所以想问问大家什么是附条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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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合同的生效或者失效,取决于某个特定条件是否达成。 这里所说的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条件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其次,该事实是不确定的,即是否会发生是无法预知的;再者,条件应当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最后,条件必须是合法的,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条件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果甲在一个月内找到新的住处,合同就生效。这里“甲在一个月内找到新的住处”就是所附的条件,只有当这个条件成就时,合同才会生效。 另外,《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而恶意干预条件的成就与否,保障合同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在实际生活中,附条件的合同应用广泛,比如在商业合作、房屋买卖、赠与等领域。当事人在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时,应当明确所附条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避免产生歧义或纠纷。同时,要注意所附条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合同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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