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医院在进行血液采集和供应工作,我有点担心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了问题会涉及法律责任。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规定的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到底是怎么回事,什么样的情况会构成这个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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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液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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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罪名,它主要针对的是在血液采集、供应以及血液制品制作、供应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责任事故。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罪名。首先,从概念上来说,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那些有资格进行血液采集、供应以及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事,导致别人身体受到伤害,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接下来看看构成这个罪名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该罪名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也就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像正规的血站、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等。在主观方面,通常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不是故意要造成危害后果,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问题的发生。客观方面,必须是这些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比如,在采集血液时没有严格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在制作血液制品时没有按照标准的工艺流程操作等。而且,还需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这一条件,比如导致他人感染传染病、身体受到严重损伤等。如果只是违反了规定,但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一般不构成此罪。对于构成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体现了法律对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视,通过对违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惩处,来规范血液采集、供应以及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行为。总之,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血液和血液制品的质量而设立的一项罪名。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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