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是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当人们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来帮忙调和,让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一般由三至九名委员组成。其工作要遵循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等原则。 该法规定了人民调解的程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调解时,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就保障了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这部法律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为老百姓提供了一种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