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工程款的优先权?

我是一个小工程队的负责人,最近接了个项目,完工后甲方一直拖着工程款不给。听说有工程款的优先权,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想知道这个权利能帮我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不,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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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款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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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的优先权,简单来说,就是在建设工程领域,当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对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承包人能够及时、足额地拿到自己应得的工程款。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承包人工程款优先权。 那么这个优先权具体是怎么行使的呢?首先,承包人要在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后,先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个合理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要给发包人足够的时间去筹集资金支付款项。如果发包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还是没有支付,承包人就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承包人可以选择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建设工程折价,也就是双方协商确定一个价格,把工程抵给承包人来偿还工程款。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用拍卖所得的价款来优先偿还自己的工程款。这里的“优先受偿”,意味着在该建设工程上如果还有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承包人的工程款债权在清偿顺序上是排在前面的,会先得到清偿。 不过,工程款优先权也有一些限制条件。比如,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就不能行使这个权利。像一些具有特殊用途的公共建设工程,如学校、医院等,就可能不适合折价或拍卖。另外,承包人行使工程款优先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总的来说,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对于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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