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旨在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 这个司法解释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比如,它明确了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的范围。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则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赔偿范围上,规定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的计算方式。以医疗费为例,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关于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也有详细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该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制定,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规范,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受害者在人身遭受损害时能够依法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