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罪?


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简单来说,就是在网络环境下,有人为了赚钱,没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做出侵犯人家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而且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构成犯罪啦。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指出,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比如,有人自己建个网站,把别人写的小说、拍的电影、制作的软件等,在没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放到网站上供人下载或观看,靠这个吸引流量赚钱,这就可能构成网络侵犯著作权罪。 再说说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首先,主观方面得是故意,而且有营利目的。要是不小心弄错了,以为作品过了保护期去复制发行,或者只是为了出名等非营利目的,那就不构成这个罪。其次,客体方面,既侵犯了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又侵犯了著作权人对作品的著作权,还侵犯了著作邻接权人对传播作品的权利。这里的著作邻接权人就是像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这些作品传播者。最后,客观方面就是刚才说的那些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许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相关概念: 著作邻接权人: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等。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限的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