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免赔额和不计免赔?


在保险领域,免赔额和不计免赔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在赔付之前,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损失金额。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会对所有的损失进行赔偿,而是让被保险人先承担一部分损失,这部分损失的额度就是免赔额。比如,一份车险规定的免赔额是500元,如果发生事故后车辆的损失是2000元,那么保险公司只赔偿1500元,剩下的500元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免赔额的设定主要是为了减少小额索赔,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也能增强被保险人的风险意识。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免赔额可以分为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赔偿;相对免赔额是指当损失达到或超过免赔额时,保险公司将赔偿全部损失。我国《保险法》虽然没有直接对免赔额作出规定,但在保险合同中,免赔额条款属于合同的约定内容,只要该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计免赔则是一种附加险,它是指在购买了主险的基础上,再购买不计免赔险后,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购买了不计免赔险后,被保险人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全额赔偿。例如,在车险中,车辆损失险一般有一定的免赔率,如果车主购买了车辆损失险的不计免赔险,那么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失时,就可以不用承担原本需要自己承担的那部分费用。不过,不计免赔险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仍然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在盗抢险中未能提供车辆钥匙等。《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所以,在购买不计免赔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 综上所述,免赔额和不计免赔在保险合同中有着不同的作用和意义。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是否购买不计免赔险,同时要清楚免赔额的规定,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正确处理理赔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