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证,书证的审查是怎样的?


在法律领域,物证和书证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类型。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物证的定义以及书证的审查情况。 首先,什么是物证呢?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简单来说,就是与案件相关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的财物就是物证;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车辆也是物证。物证具有客观性、特定性和间接性等特点。客观性是指它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特定性是指每个物证都有其独特的特征;间接性是指它往往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其中就包括物证。这从法律层面肯定了物证在案件中的重要地位。 接下来,说说书证的审查。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对书证的审查是一个严谨的过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书证是否为原件,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二是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三是书证在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四是书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五是书证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 在审查书证的真实性时,要考虑书证的形成过程、保管情况等因素。比如,一份合同作为书证,如果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且保管过程没有问题,那么它的真实性就比较可靠。如果书证存在疑点,就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无法确定书证的真实性,那么它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总之,了解物证的定义和书证的审查规则,对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中,证据的审查和运用都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走向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