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什么?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从适用范围来看,它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这里说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涵盖了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等多个重要方面。
在经费管理方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这就像是给机关花钱定了规矩,让每一笔钱都花得合理、透明。例如,规定了办公用品采购的标准和经费额度,防止过度浪费和不合理支出。
在资产管理方面,对政府各部门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都有严格的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机关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制度,不得超标准配置资产。比如在办公用房上,根据单位人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合理分配面积,不能随意扩大办公场地。对于公务用车,要按照规定的编制和标准配备,并且严格控制车辆的购置和运行费用。
在服务管理方面,该条例注重规范机关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等工作。机关后勤服务要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 度和标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比如在公务接待中,明确了接待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不能进行超规格、超标准的接待活动。会议管理也要求精简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成本。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1号》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它为机关事务管理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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