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法辞退?劳动法对此有规定吗?
我在工作中听闻有违法辞退这一说法,但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界定的。比如公司在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会被认定为违法呢?劳动法里是不是有明确细致的相关规定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释。
展开


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行为。 具体来说,存在多种违法辞退的情形。一方面,在通知程序上,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例如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在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下没有支付,就可能构成违法辞退。另一方面,在经济补偿方面,若用人单位在没有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强行解除雇佣关系,也是违法的。 此外,用人单位若采用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方式迫使其继续工作,像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或者对劳动者进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甚至拘禁等行为;以及在劳动过程中侵犯女性员工或者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等,都属于违法辞退。 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辞退。 总之,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辞退员工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行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