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指使犯罪行为?
我听说有种犯罪情况叫指使犯罪,但不太明白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指使犯罪行为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指使的人和被指使的人分别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展开


指使犯罪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通过各种方式,比如劝说、命令、威胁、利诱等手段,让另一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这里的指使并不是直接参与到犯罪的具体动作中,而是起到了一种推动、促成犯罪发生的作用。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指使他人犯罪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被认定为教唆犯。教唆犯就是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举个例子,甲为了报复乙,指使丙去伤害乙。甲就是通过指使的方式,让丙产生了伤害乙的犯罪意图,丙按照甲的指使去实施了伤害乙的行为。在这个案例中,甲就是教唆犯,丙是实行犯,他们构成了共同犯罪。甲和丙都要为伤害乙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要根据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如果甲的指使起到了主要作用,那么甲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如果甲的作用相对较小,也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对于被指使的人来说,只要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指使他人犯罪的人,即使自己没有直接动手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打击那些企图通过指使他人来达到自己犯罪目的的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