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最近厂里发生了一起比较严重的安全事故。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样的情况会构成这个罪,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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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它主要是针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而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设立的罪名。简单来说,如果在生产或者作业的时候,有人不遵守安全管理的规则,导致了很严重的后果,就可能会触犯这个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比如工厂的操作工人不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机器设备,企业管理者没有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或者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等等。 “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而“情节特别恶劣”通常包括造成了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了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有就是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有隐瞒、逃匿等恶劣情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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