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纠纷,听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财产保全在实际中是怎么操作的,对我有什么好处和风险,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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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打个比方,假如甲起诉乙要求还钱,甲担心乙在诉讼期间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导致以后即使自己胜诉了也拿不到钱,这时候甲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把乙的一部分财产冻结或者查封起来,这样乙就不能随意处理这些财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申请的,必须提供担保,而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天内要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能保障胜诉方的权益,避免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但如果申请人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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