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


财产诉讼保全是在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手段。简单来说,它就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实际生活中,当你和别人发生了经济纠纷,比如对方欠你钱不还,你打算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会担心对方在官司还没结束的时候就把自己的财产转移走,导致就算最后你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法院会根据你的申请,对对方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让对方不能随意处理这些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法院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一定的担保,比如你要保全对方价值10万元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让你提供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这是为了防止你滥用诉讼保全的权利,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最后你败诉了,对方因为你的财产诉讼保全措施遭受了损失,你就要用担保的财产来赔偿对方。 财产诉讼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诉前保全是在起诉前就向法院申请,这种情况一般要求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而诉讼中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的,只要符合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条件就可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