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辞职,什么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我现在在考虑离开目前的工作,不太清楚辞职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到底是怎么回事。想了解它们各自的定义是什么,有什么区别,这对我之后处理离职事宜很重要,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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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辞职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两个常见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辞职指的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自己不想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于是主动告知单位自己要离开。这种行为是劳动者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行为。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一件事情,双方都同意了,这件事就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解除的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解除的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辞职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有明显的区别。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的主动行为,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双方共同的意愿。从程序上来说,辞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单位;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没有这样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从经济补偿方面来看,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中,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选择辞职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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