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社保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现在我想离职,听说这种情况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可我不知道该怎么算。是按我的工资直接算,还是有什么别的计算方法呢?我很担心算错,想了解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下面为你详细讲解其计算方法。 首先,要明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如果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因为工作年限超过3年但不满3年半,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给他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5000×3.5 = 17500元。若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小李月工资10000元高于平均工资的三倍(2000×3 = 6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就按6000元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