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买社保的话会给多少补偿金?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关于补偿金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直接规定一个具体数额的补偿金标准。不过,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 例如,在医疗方面,如果员工因为没有医保报销,导致自己承担了原本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费用,那么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这部分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另外,如果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