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社保是补缴还是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最近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应该给我补缴社保,还是进行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哪种方式对我更有利,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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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涉及到是补缴还是赔偿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关于补缴社保。社保补缴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员工,向社保机构补交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从法律角度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表明,补缴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当发现未缴纳社保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其次,关于赔偿。一般来说,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例如,由于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劳动者生病就医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那么劳动者可以就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部分要求单位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优先考虑补缴社保。因为社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补缴后劳动者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保权益。但如果确实无法补缴,例如因政策原因或时间过长无法办理补缴手续,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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