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规定未缴纳社保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了,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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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劳动法体系下,社保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首先社保征收机构会要求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并且从欠缴那天开始,每天要额外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还是不缴纳,还会面临欠缴数额一倍到三倍的罚款。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公司没交社保,员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得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给予相应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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