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离职后工伤复发该怎么处理?
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后来离职了。最近感觉之前受伤的地方不舒服,好像是工伤复发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是自己承担费用,还是能有其他解决办法,想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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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离职后工伤复发的处理方式,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当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就已经终止。此时旧伤复发,原则上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要由工伤职工自己承担 。 不过,也有特殊地区规定。比如在天津市,如果旧伤复发的医疗费超过了原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部分,且符合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的,这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遇到工伤复发,以下是具体处理步骤: 一是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应前往之前工伤认定时确定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要是情况紧急,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是明确费用承担问题。如果所在地区不属于特殊规定地区,且已经终止工伤保险关系,那么费用需自行负担;若在像天津这样有特殊规定的地区,符合条件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是申请确认程序。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旧伤复发的确认申请。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例如之前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以此来证明此次旧伤复发和之前的工伤存在关联性。经确认后,再依据相应的费用承担方式来处理相关医疗费用等事宜。 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但离职后情况特殊,如上述所说按不同情形处理。总之,工伤离职后复发的处理要依据具体地区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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