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补缴社保还是赔偿损失该如何选择?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我想让公司给个说法,不知道是该让公司补缴社保,还是让公司赔偿我的损失。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在法律上有啥区别,也不知道哪种方式对我更有利,所以想问问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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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社保权益受损时,选择主张补缴社保还是赔偿损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来了解一下补缴社保。补缴社保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劳动者补缴应当缴纳但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补缴社保能够让劳动者恢复完整的社保权益记录,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例如,补缴养老保险后,劳动者退休时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补缴医疗保险后,在生病就医时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而赔偿损失则是在无法补缴社保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保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比如,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生育津贴,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社保能够补缴,劳动者优先选择补缴社保是比较好的,因为这可以保障劳动者长期的社保权益。但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如政策限制、时间过长等,导致无法补缴社保,那么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能否补缴社保,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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