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社保,仲裁后补缴还能有赔偿金吗


单位不交社保,仲裁后补缴是否有赔偿金,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如果员工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打个比方,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的工资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单位在仲裁后承诺为员工补缴社保,那么员工通常没有必要再走法律程序申请赔偿了,因为补缴社保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员工的权益缺失。 然后,如果单位拒不补缴社保,员工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单位补缴从入职月到目前为止的社保,所有补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不过,单纯这种情况一般并不意味着员工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金 。 另外,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了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并且单位每月有给员工补钱,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员工的主张。这是因为这种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这样的协议和补贴行为,法院会综合考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社会保险费: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规定的费率和基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费用,用于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