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在法律领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它指的是当出现特定法定事由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该权利,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通俗来讲,就是让某个已经生效的行为如同没发生过一样。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撤销权作出了详细规定。在重大误解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里的重大误解,通常是指当事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比如,你以为自己买的是某知名品牌的产品,结果收到的是山寨货,而这是由于对方的误导或者自己的疏忽导致的错误认识,这种情况下你就可能基于重大误解享有撤销权。 在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方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举例来说,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瑕疵,诱使你购买该商品,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买合同,那么你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 当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有人威胁你如果不签订某个合同就对你进行人身伤害,在这种胁迫下你签订的合同,你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另外,若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在你急需用钱治病时,有人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你价值很高的房产,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你可以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进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撤销。而且,撤销权是有除斥期间限制的,即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就会消灭。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当事人长期处于权利不确定的状态。总之,撤销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