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指什么?
我在处理个人税务时,看到有特许权使用费这一项,但不太清楚它具体是什么。想了解在个人所得税里,特许权使用费包含哪些内容,是怎么界定的,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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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领域,特许权使用费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特许权使用费就是个人提供特定权利供他人使用所获得的报酬。这里的特定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 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比如,科研人员发明了一项新技术并获得专利,将该专利的使用权转让给企业使用,所获得的收入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当商标所有者授权其他企业使用其商标,并收取费用时,这笔费用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作家将自己作品的影视改编权转让给影视公司,所得到的收入也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的范畴。 非专利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经验。拥有非专利技术的个人将其技术许可给他人使用而取得的收入同样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所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需要依法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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