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其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不遵守环保规定,随意排放危险废物,导致环境被严重污染,还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下面来详细说说它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就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则涵盖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比如工厂的负责人个人违规排放废物,或者整个工厂单位为了节省成本而违规操作,都可能构成此罪。 其次是主观方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犯罪行为人并不是故意要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后果,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工厂的工作人员因为疏忽,没有正确操作环保设备,导致污染物泄漏,这就是一种过失行为。 然后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违反这些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就是对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管理制度的破坏。 最后是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这里的“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判定有一定的标准,通常依据财产损失的数额、人员伤亡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处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