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中对股票发行进行审核的重要制度,对于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主要内容。 首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组成是该制度的基础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发审委委员为25名,部分发审委委员可以为专职。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这些委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以确保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其次,发审委的职责明确。发审委的主要职责是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条件。具体来说,发审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股票发行所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依法对股票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简单来讲,就是对企业发行股票的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判断其是否能够进入证券市场发行股票。 再者,发审委的工作程序有严格规定。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采用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对于一般的股票发行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而对于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型的企业,可能适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下的发审委会议,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这种严格的程序设计,保证了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最后,发审委制度还包括监督和问责机制。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实行监督管理,发审委委员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比如存在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泄露审核信息等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一机制确保了发审委委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综上所述,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通过明确的组成、职责、工作程序以及监督问责机制,对股票发行进行严格审核,保障了证券市场的规范运行和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