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什么意思?
我有个官司,一审判决我输了。现在我申请了再审,听说再审期间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不是说原判决就不用执行了?中止执行后又会怎么样呢?我想弄清楚这些情况。
展开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指在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之后,暂时停止原来已经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简单来讲,就好比一场比赛,裁判已经宣布了一个结果,但有一方对这个结果不服,申请重新审查,在审查的这段时间里,就先不按照之前宣布的结果来执行后续的事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时,会通过裁定的方式来中止原判决等的执行。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在再审过程中,如果原判决最终被改判,而之前已经执行的部分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不过,对于一些涉及到当事人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像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案件,考虑到当事人的生活急需,法律规定可以不中止执行。在中止执行期间,原判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暂时处于停止履行的状态。如果再审最终维持了原判决,那么就会恢复执行;如果再审改判了,就会按照新的判决来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