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否需要中止执行?
我有个官司判决已经生效在执行阶段了,可我觉得判决有问题,就申请了再审。现在我就想知道,申请再审之后,原来判决的执行需不需要先停下来,会不会在再审期间继续执行下去,影响我的权益,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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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对于再审是否需要中止执行,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时,会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这是为了避免在再审过程中,如果原判决确实存在错误,继续执行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比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即使决定再审,也可以不中止执行。这是因为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切身利益,如果中止执行,可能会使权利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所以法律基于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考虑,规定这类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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