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是怎么回事?

我在一场执行案件里,发现执行标的和我有一定关系。我不太清楚自己是否能提出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提出后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想了解一下关于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的详细情况。
展开 view-more
  • #执行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的不同意见。通俗来讲,就是在法院对某个标的进行强制执行时,与这个标的有利害关系的非案件当事人站出来,说这个执行的东西和自己有关,不应该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外人提出执行标的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要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 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案外人的理由成立,就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这意味着暂时停止对这个标的的执行措施。而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如果对裁定不服,情况就有所不同。如果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就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而设置的一种特殊程序。如果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案外人或当事人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通过这种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是法律赋予案外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它在执行程序中起着平衡各方利益的作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