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离婚期间转移财产?
我正在和老公办离婚,发现他好像偷偷把一些财产转走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情况算是离婚期间转移财产呢?这对财产分割会有啥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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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到正式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时间段内,一方为了在财产分割时获取更多利益,或者避免对方分割到某些财产,而采取的一些非法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常见的转移财产行为包括:偷偷将银行存款转到他人名下;私自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且未告知对方;故意低价变卖夫妻共同拥有的车辆等贵重物品;甚至故意毁损一些难以评估价值的财产。这些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如果在离婚期间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等,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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