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用一些不光彩、不合法的手段去和别的商家抢生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该法第六条规定了混淆行为,即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这种行为就像是有些商家故意把自己的产品包装得和知名品牌很像,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大品牌的产品,从而欺骗消费者购买。 另外,该法第八条规定了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就好比有些商家在广告里夸大自己产品的功效,或者花钱找人刷好评,让消费者以为他们的产品很好,实际上却不是那么回事。 还有该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商业诋毁行为。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比如有些商家为了打压竞争对手,故意散布一些关于对方产品质量不好、服务差等虚假消息,破坏对方的名声。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如果发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