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分支机构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商业事务时,听到了非法人分支机构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指的是什么。它和一般的公司有什么区别呢?在法律上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吗?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展开


非法人分支机构,简单来说,就是不具备法人资格,但附属于法人的一个经营机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像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法人。而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从责任承担方面来看,当非法人分支机构产生债务等民事责任时,由于它没有独立的财产来完全承担责任,最终的责任是由其所属的法人来承担的。比如说,一家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如果分公司在经营中出现了债务无法偿还,那么总公司就要负责偿还这些债务。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对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定义,但对法人制度等有相关规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活动要遵循法人相关的规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里的分公司就是典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分支机构在市场经营中较为常见,它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在所属法人的授权范围内,可以开展一定的经营活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