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语言才算构成恐吓罪?
我最近和人发生了点矛盾,对方说了一些让我心里很害怕的话,我不太确定他说的这些话算不算恐吓。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样的语言才会被认定为构成恐吓罪呢?是有很明确的界定,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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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罪”这一具体罪名,但有与恐吓行为相关的罪名,比如寻衅滋事罪。 要判断什么样的语言算构成相关犯罪中的恐吓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从性质上看,语言具有威胁性和要挟性是关键特征。威胁性语言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理,例如说“你要是不按照我说的做,我就找人揍你”;要挟性语言则是以揭露隐私、毁坏名誉等方式迫使对方就范,像“你不把钱给我,我就把你那些丑事宣扬出去”。 从程度上来说,这种语言要达到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或学习秩序的效果。如果只是偶尔的、轻微的言语过激,没有造成实质影响,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但如果长期、多次使用这类语言,或者在特定场合下使用具有极大威慑力的语言,就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会综合考虑恐吓的次数、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例如,多次对他人进行恐吓,导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者无法正常生活工作等严重后果,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中的恐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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