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到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发现有大股东出资没到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出资不到位的股东要承担啥责任呢?会不会影响到我们这些正常出资的股东权益?对公司运营又会有什么影响?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股东出资不到位指的是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足额向公司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这种行为会引发一系列法律责任。 从对公司的责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出资不到位的股东有义务补齐未缴纳的出资,并且要对遵守约定的股东进行赔偿。 对其他股东的责任方面,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其他股东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出资不到位的股东进行追偿。 在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出资不到位的股东要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进行偿还。 此外,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