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的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支票相关的业务,但是不太清楚签发支票的时候必须要记载哪些事项。要是漏记了会不会让支票失效呀?我很担心因为自己不清楚规则,导致支票出现问题,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签发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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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支票是一种常见的票据形式,它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签发支票时,必须记载一些特定的事项,否则支票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这一记载是为了明确该票据的性质,让相关人员一眼就能识别出这是一张支票,而不是其他类型的票据。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意味着出票人委托银行付款是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的,银行在见到符合规定的支票时,就要按照支票上的金额进行支付。 (三)确定的金额;支票上必须明确写出具体要支付的金额数目,不能模糊不清。如果金额不确定,银行将无法准确付款。 (四)付款人名称;付款人一般就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明确付款人名称,持票人才能知道向哪家银行去要求付款。 (五)出票日期;出票日期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支票的有效期,还可能影响到利息的计算等问题。 (六)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的签章是对支票有效性的一种确认,证明这张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银行在付款时,会核对出票人的签章与预留的印鉴是否一致。 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所以在签发支票时,一定要确保这些必要事项都准确无误地记载在支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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