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有什么新规?
我开了家小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清算。我想了解下现在对于破产清算后债务处理有啥新规定,不知道这些债务是不用还了,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会不会影响到我个人财产,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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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指的是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等法定情形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以了结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就好比一个人欠了很多钱还不上,把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拿出来,按照一定规则分给债主。
在我国,关于破产清算后债务处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根据该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毕竟员工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参与者,在企业破产时他们也受到了影响。
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保障税款的清偿有助于维护国家的财政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转。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就是除了前面提到的员工权益、社保税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比如企业之间的货款、借款等。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每个债主只能按照一定比例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
至于新规方面,目前国家可能会根据经济形势和实际情况对破产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和调整,但总体的清偿顺序和原则是相对稳 定的。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不会涉及股东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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