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应该去哪里做?


工伤鉴定需要前往特定的机构进行。首先要明确,工伤需要去社会保障局指定机构进行鉴定,具体来说,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一般的流程是,先至(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认真填写,表格中需所在企业盖章,以此来确认对伤者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另外,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一个专门负责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的组织,由不同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作出公正客观的鉴定结论。





